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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工业大学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04-16 作者: 点击量:

    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省委统战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我省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学校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健全和落实同党外人士联系交友机制,改进党外人士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发挥我校党外人士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制定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实施办法。

    一、联系交友的范围

    1.参加联系交友的领导干部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的中共党员领导干部。

    2.联系交友对象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学校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负责人;担任学科带头人的党外人士;担任学校处级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留学归国人员中的党外人士;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人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党外中青年骨干及其他需要联系交友的党外人士。

    二、联系交友的内容

    1.听取党外人士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意见和建议。

    2.了解党外人士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特别是了解存在的困难,听取他们的意见,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做好引导和解释工作。

    三、联系交友的原则和方式

    1.坚持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共同发展的基本方针,做到善于支持、善于鼓励、善于引导、善于服务。

    2.与党外人士保持经常联系,通过见面约谈、电话电邮、走访慰问、网上互动、座谈讨论会等形式,每学期联系、谈心不少于一次,也可以视情况需要随时进行交流。

    四、组织、协调

    1.党委统战部负责做好联系交友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校领导联系交友对象原则上保持稳定,若遇校领导岗位、分工调整,由党委统战部与校领导沟通后,对有关联系交友名单进行调整。

    2.党委统战部及时跟进整理交友情况,加强统一战线建设工作,并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