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明确了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应坚持“团结、帮助、引导、教育”方针。近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拥护的,也收到了很好的成效。2000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强调:“要继续坚持‘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始终坚持、全面贯彻、认真落实这一方针,认真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不仅是关系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大问题,而且是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大问题。 团结,就是要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放宽视野,面向整个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群体,在继续做好现有代表人士工作的基础上,注意加强同高科技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中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沟通与联系,从而把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最大限度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帮助,就是要着眼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激烈的国际竞争和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
引导,就是要着眼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深化“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光彩事业、信誉宣言等活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继续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再就业工程,参与西部大开发,引导他们“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通过积极稳妥地扩大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和工商联的安排,把他们的政治诉求引导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轨道上来。”
教育,就是要按照“爱国、敬业、守法”的要求,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社会主义义利观,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理念、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
在贯彻“八字”方针中,要支持工商联履行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的职能,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